虚拟币交易是不是犯法的?一文看懂法律风险
近年来,比特币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持续受到关注,围绕虚拟货币交易是否违法、个人买卖是否会被追究责任等问题,社会上存在不少疑问,需要先说明的是,这一问题不能简单用“是”或“否”回答,在我国内地现行监管政策和司法实践中,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;个人持有虚拟货币本身并未被直接规定为犯罪,但参与交易、兑换、代币发行、衍生品交易、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,可能面临民事、行政甚至刑事法律风险,以下内容仅作一般信息梳理,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。

“违法”与“犯罪”不是同一个概念
讨论虚拟货币交易是否“犯法”,首先要区分“违法”和“犯罪”,日常生活中所说的“犯法”,有时指违反法律法规,有时指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,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评价,需要结合行为主体、交易对象、交易方式、是否以营利为目的、是否面向公众、是否涉及资金支付结算、是否与诈骗、洗钱、非法集资等活动有关等因素综合判断。
在监管层面,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明确: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;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该通知还提出,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,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若从事虚拟货币兑换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、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活动,法律风险较高,可能被依法查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,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严禁新增项目,存量项目有序退出,由此可见,监管态度并非仅针对某一类交易,而是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、挖矿及其衍生业务保持严格限制,金融机构、支付机构也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、资金划转、清算结算等金融服务。
个人持有与个人交易需要区分
很多人关心:个人持有虚拟货币是否违法?从现行规定看,个人持有虚拟货币并未被直接规定为犯罪行为,但“持有”不等于“可以自由、无风险地交易”,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,相关通知指出,任何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,违背公序良俗的,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;涉嫌破坏金融秩序、危害金融安全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。
这意味着,在民事纠纷中,虚拟货币交易合同的效力可能不被法院认可,一旦发生被骗、平台跑路、黑客盗币、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况,维权难度往往较大,有人认为“只要双方自愿买卖就没事”,这种理解并不准确,虚拟货币交易还可能与洗钱、电信网络诈骗、非法经营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发生关联,出借银行卡、支付账户,或者替他人代收代付、兑换虚拟货币,可能被用于转移赃款,进而引发账户冻结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风险。
还需要注意,司法实践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、合同效力、责任承担等问题仍存在不同认识,具体案件要结合证据和事实判断,但总体趋势是: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不受鼓励和保护,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,将依法处理。
哪些虚拟货币交易行为风险更高
结合监管规定和常见司法实践,以下行为尤其需要警惕:
开设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变相提供交易撮合服务。此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,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等刑事风险。
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、虚拟货币之间兑换,并以此为业或面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服务。这类“币商”“OTC商家”行为风险较高,可能触及非法经营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问题。
发行代币融资。也就是常说的ICO、IEO、变相发行虚拟币,此类活动被明确禁止,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、组织传销等犯罪。
组织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、杠杆交易、合约交易。由于相关业务活动被纳入非法金融活动范围,组织者、推广者、技术服务提供者均可能面临风险。
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诈骗、传销、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赌博等。虚拟货币只是工具,使用虚拟货币并不改变行为性质,反而可能增加侦查和追赃难度。
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推广、引流、技术支持、支付结算、账号出租等帮助。即使本人没有直接买卖,也可能因“帮助行为”承担法律责任,实践中,出借银行卡、支付账户、社交账号,或参与“跑分”、代收代付、替他人买币卖币,均可能被卷入相关案件。
以“搬砖套利”“保本高收益”“稳赚不赔”等名义吸引公众参与。此类项目往往伴随资金盘、虚假交易所、钓鱼网站、冒充客服等风险,参与者不仅可能遭受财产损失,还可能因发展下线、收取返利等行为承担更重责任。
即便打着“稳定币”“链上理财”“积分兑换”“境外平台”等名义,也要看交易实质,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定货币地位保障,境外平台也并不当然安全合法;境内居民参与相关交易,仍可能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。
从公开裁判规则看常见风险
从公开案例和裁判规则看,虚拟货币交易引发的纠纷类型较多,民事方面,常见情形包括买卖虚拟货币后对方不付款、委托理财亏损、交易平台无法提现、代买代卖产生争议等,由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受鼓励和保护,相关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,参与者可能面临“损失自担”的后果,刑事方面,常见风险包括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诈骗赃款、以虚拟货币为噱头非法集资、组织传销、开设赌场、洗钱,以及为他人提供账户、支付结算、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。
在具体案件中,行为人是否“明知”往往成为争议焦点,交易价格明显异常、频繁使用他人账户、资金快进快出、刻意规避审查、接受不明来源资金后再兑换虚拟货币等情形,都可能被作为判断主观明知的依据,不能仅以“不知道对方资金来源”为由当然排除风险。
普通用户和企业应如何理解相关法律边界
对于普通用户而言,更准确的理解是: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内地不属于受鼓励、受保护的常规投资行为,相关业务活动被严格限制甚至禁止,个人之间偶发交易是否违法,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判断,不能一概说构成犯罪;但也不能认为完全没有法律风险,特别是当交易涉及大额资金、频繁兑换、面向公众、使用他人账户、跨境支付、代收代付等情形时,风险会明显上升。
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市场存在大量诈骗、资金盘、虚假交易所和钓鱼网站,由于交易平台多在境外,一旦发生纠纷,取证、立案、追偿都可能面临困难,即使最终不被认定为犯罪,参与者也可能承受财产损失、账户冻结、信用受损等后果,对于商户和企业而言,还应注意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营销宣传、支付结算、技术支持、经营场所等便利,避免因业务边界不清而承担行政或刑事风险。
遇到涉嫌诈骗、洗钱、非法集资等情况,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交易哈希、平台域名和主体信息、宣传材料、客服沟通记录等证据,并向有关部门反映,不要轻信所谓“内部渠道”“稳赚项目”“代为维权”,避免二次受骗。
不应简单化理解,但要保持高度警惕
回到虚拟货币交易是否违法的问题:在我国内地,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;个人持有虚拟货币未被直接规定为犯罪,但参与交易存在民事行为无效、损失自担、账户冻结、行政处罚及刑事牵连等多重风险,是否违法要结合具体行为判断,不能简单等同于“所有个人买卖都构成犯罪”,更不能据此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安全、合法、受保护。
对于普通用户,建议充分了解监管政策,避免参与代币发行融资、虚拟货币兑换、合约杠杆、资金盘和任何承诺高收益的项目;不要出租、出借银行卡、支付账户或社交账号;不要替他人代收代付、兑换虚拟货币,虚拟货币交易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低风险投资,更不是法律灰色地带中可以随意尝试的“捷径”,理性判断风险,远比追逐短期收益更重要。






